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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坚决依法取缔辖区各类犬只交易市场的 通告
12月7日,长期位于平原桥北头、平原路与邺城大道交叉口东南角每周三、周日的犬只交易市场被依法取缔,但一些犬只经营户到殷都辖区十里铺村附近重新聚集进行交易,人员密集,狗的粪便随意排放,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新冠疫情防范、环境卫生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安阳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和《安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养犬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城管委[2021]36号)精神,现决定对这种行为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类犬只经营户在本通告下发后,不得在殷都区行政区域内进行聚集狗市犬只买卖交易,不听劝阻的,所有犬只将由城管部门强制收容;
二、凡被发现在本辖区进行无证犬只,无防疫犬只,属公安机关明确禁养烈性犬只等上述非法买卖行为的,一律按流浪犬予以捕捉并处以2000元罚款;
三、对妨碍、阻挠、谩骂、侮辱执法人员和参与取缔工作人员的个人,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殷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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