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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5岁的在校初中生,为了神气、好看,竟然从网上购买了一件警服穿上后在街上闲逛。2月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殷商分局交巡防大队了解到,在发现该男孩行为后,巡逻民警没收了他的警服,并对他进行了教育。
2月4日10时许,正在市文峰大道进行街面巡逻的市公安局殷商分局交巡防大队民警发现,在贞元广场一侧的快车道上站着几名少年,其中一名少年上身居然穿着一件警衔、警号佩戴齐全的冬季执勤警服,下身穿着九分裤,与警服格格不入。
民警秦爱刚与另外一名民警见状立即停车上前询问情况。该男孩今年只有15岁,是某校初三的在校生。警服是其花钱从网上买的,警衔警号也都是配套的,因为他觉得穿上警服很神气、很好看。
“当时男孩见到我们也有点蒙了。我们告诉他私自穿警服是违法行为。有‘警察梦’可以好好学习,将来考进警察队伍,就能名正言顺地穿警服了。”民警秦爱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将“警服”没收,并把男孩送回了家。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均由公安部门统一监制,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警务人员的警服,也需要到公安局有关部门,出示警官证并进行登记后方能领取。因此,随便穿警服违法。
据悉,此事涉及的网上邮售违禁物品行为也另案移交市公安局殷商分局案件侦查大队进一步追查。
来自安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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