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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两狗打架 主家互殴最后一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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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8 09: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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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生活中,处在气头上的人往往容易冲动犯错误。5月4日,记者从林州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审结一起因两只宠物狗打架导致主人互殴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牛某系同村村民,案发当日,张某和牛某的狗在张某家门口附近发生打斗。之后,因为听母亲说牛某家的狗多次咬伤自家的狗,张某十分生气,冲出家门,用石头砸牛某家的狗。不一会儿,牛某的家人也赶到现场,两家人大打出手。期间,张某用水泥块将牛某及其儿子砸伤,经鉴定牛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本案起诉到林州市人民法院后,承办法官阅卷后认为,本案因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引发。为了缓和矛盾,避免双方冲突升级,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张某的家属及被害人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已在中间人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今后遇事要三思,乡里乡亲应以和为贵。”承办法官说。两只狗破坏一对邻,一席话重温两家情。双方在承办法官的劝导下最终握手言和,互表歉意。牛某也对张某予以谅解。

    鉴于被告人张某具有自首情节,已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并履行,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自安阳新闻网
发表于 2018-5-8 09: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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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8 12:2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子大了,什么奇葩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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