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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昨天就把钱准备好了,今天一大早就赶紧送来了。”5月12日,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康某来到内黄县人民法院,将8万元执行款交到了执行法官宋飞手中后说。
2016年8月3日,康某驾驶货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王某相撞,造成王某重伤的严重后果。之后,王某在濮阳市德康断肢再植医院治疗,共花费90837元,康某垫付73419元治疗费后便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直至王某出院,康某也不见踪影。深受伤害又得不到赔偿的王某向内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6年11月10日,该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王某的诉求,然而被告康某却一直对判决置之不理。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对被执行人康某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在宋飞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接到线索,长期在外的被执行人康某将于2017年“五一”劳动节后返回家乡滑县。宋飞立即调派人手赶往滑县,对康某实施抓捕,并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康某的家人闻讯来到该院缴纳了剩余的17418元执行款,并为康某缴纳了因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而被处罚的5000元罚款,康某深感后悔。
今年5月11日,申请人王某再次向该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索要二次手术的医疗费。这次,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康某立即凑钱,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主动来到该院履行了义务。办完手续的康某表示,经过这次事情后,自己明白了,老赖是绝对逃不过法律制裁的,以后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了。
来自安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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