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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记者从安阳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巧用微信视频执结了一起异地案件。执行干警李太善通过微信视频确认后,为远在云南省昭通市的马某转去7.3万元赔偿款。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云南省昭通市的原告李某与河北省保定市的被告张某在安阳县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向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安阳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车损费、评估费等共计9645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李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立案后,该院执行干警李太善等人及时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张某认为双方当事人和执行法院相距甚远,送达法律文书也只是走走过场,其为躲避执行,长时间在外打零工。李太善及时将张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一边搜索张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一边通过微信安慰申请人,叮嘱其要好好生活,表示一定会加大力度争取早日执结。
今年6月初,李太善得知张某的姐夫是一个包工头的消息后,再次赶赴河北保定市,与其姐姐、姐夫沟通张某的赔偿事宜,向他们讲解当前执行形势和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赢得了张某姐姐和姐夫的支持。随后,李太善通过电话与申请人一方沟通协调,并成功达成了赔偿7.3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期间,申请人李某不幸身亡,其父母委托其妻子马某继续维权,并寄来执行委托书。为确定马某的身份以及执行委托书是否表示了李某父母的真实意思,李太善通过微信视频及时进行了确认,并将7.3万元赔偿款转到了马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内。“不用来回跑就能收到赔偿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马某说。
近年,该院以减轻当事人诉累和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将微信、QQ等互联网通讯工具引入执行立案、执行送达、执行和解等执行活动中,既免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又提高了审判质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自:安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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