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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普通的打工群众,在三年前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因买房的时候只有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过户,整个小区都没有土地证,国家认可的合法过户。
现在整个小区有土地信息了,可以办理土地证了,这个不动产交易中心不予办理,又非让第一任房主过来签字,无法理解,三年前国家承认了买卖的事实,房产证都出来三年了。还有什么理由让第一任房主来了,房子虽说是我的名字,却不由我,这理怎么说,如果说办理过程需要我缴纳什么费用,我可以缴纳,已没有理由让第一任房主来了。现在是土地局与房管局合二为一,分开的时候挺好。办什么都好办理。怎么一合并手续没有简单,反而复杂苛刻了。难道是土地局领导起风了? 想让房主过户,土地证过一次户收个钱。房产证过个户在收个钱?明明是合二为一,现在又想搞分离。一家人非要当二家人对待。 不是说不合理的就要改? 、、
我觉得领导要把群众当自己家人对待,不能门难进,脸难看。看见老百姓当敌人对待。 要有一颗服务人民的心。
希望市领导可以看见,解决与国家为人民服务,合理要求。实时变动合法。不能让不作为的领导占着位置欺负老百姓。
QQ 3997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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