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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临街两侧门店前施划停车泊位的
通 告
安政城〔2019〕61号
各临街商户:
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效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根据创文指挥部《关于全面开展停车泊位标线施划工作的通知》(安创文办〔2019〕41号)文件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因地施划,应划尽划”的基本要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临街两侧门店前,除预留门口通道及消防通道外必须应划尽划停车泊位。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助力创建工作是每个商户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临街商户均应积极投身入到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之中,无条件配合停车泊位施划工作。
二、每个临街商户自觉履行“门前五包”的责任义务,必须合法经营,严禁占用门前公共空间摆摊设点和店外经营。
三、自通告下发之日起,迅速自行封堵“住改营”门店;清理门店前公共空间堆放的物品,拆除擅自设置的地桩、地锁、地杠、石墩等障碍物;拆除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四、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清理堆放物品、继续店外经营、未能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封堵“住改营”门店的商户,将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予以处罚;对暴力阻挠施划停车泊位、侮辱、谩骂、殴打施划人员的商户,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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