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论坛

 找回密码
 点此@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查看: 2075|回复: 2

郑州:给汽车肆意贴条之风当刹(停车场内按箭头处罚没依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0-19 13: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点此@注册

x

据10月16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报道:2019年7月11日,郑州市民冯先生和儿子一道去郑州新密市办事,把汽车停放在一个停车场的停车位上,回来发现汽车被新密市交警大队的民警贴了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后获悉,因为没按箭头方向停车被处罚200元。冯先生认为处罚没有法定依据,要求该大队撤销处罚决定却被拒绝。8月1日,冯先生将新密市交警大队告上法庭。8月30日下午,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新密市交警大队认为,该案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10月16日上午,冯先生告诉记者,新密市交警大队日前已经撤销了他车上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并补偿他500元交通误工费,他已撤回起诉。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对于执法过错的民警应予以责任追究,但新密市交警大队是否对有关责任民警予以追责,还不得而知。

  2019年7月25日,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也曾报道称,郑州二七区西陈庄西街96号院,有居民的私家车停在自己小区的院里,却被交警贴了违法停车告知罚单,并且告知罚单上标明的违法停车地址和他们实际停车的地址也不一样……

  笔者认为,市民冯先生在停车场没有按照箭头指示停车,以及市民在自家小区停车却被交警贴了罚单,反映出了当前有车民众普遍存在的被“乱贴条、乱罚款”的苦衷。只要有车的地方似乎就是交警贴条罚款的“地盘”,罚你没商量。这样竭泽而渔的管理模式,罚掉的首先是民心。这样的现象不只是在郑州一个城市存在,受到民众的普遍诟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可以看出,什么情况下的停车才属于违规。交规处罚指的是道路及道路两侧,不涉及停车场及居民小区。停车场不是道路,自家小区也不是道路,不按指示方向停车,在小区停车有问题,交管部门纠正和教育即可,动辄就罚款,是典型的随意执法、滥用职权。这种一味的以执法名义“乱贴条、乱罚款”的现象,只能让交警部门变成了一本万利的“交通有限公司”,让交通管理变成了产业,也让老百姓的心里越来越添堵。

交通执法部门不能一切向钱看,利用罚款徒手生金,给民众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此前,河南省政协委员刘哲,经过一年走访调研后,曾撰写的一份名为《关于刹住郑州市“乱贴条”、缓解市民停车难的建议》提案在媒体发表,引起网民的热议。提案说,因为市政工程建设不足,截至2018年底,郑州主城区每天有近300万辆机动车无停靠泊位,还面临200元的顶格处罚。一方面是市民的车无处停放,一方面却是近年来郑州交管部门贴条的频率在急剧增加,有市民指出这是变相的“车头税”。

  城市的文明发展和建设,不能抛弃民意,要多听听群众的呼声。政府开明,城市才宜居;执法不公,则法变罚也。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法规的执行,首先要问问人民满不满意。交规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道路行车,而不只是为了处罚。执法部门不能让民众无奈,让交通处罚变味,让交通处罚成为民生痛点。

  一个城市靠罚款不能带来实际经济发展,郑州市建设中心城市、文明城市,对于这样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当地政府应该有通畅有效的反馈机制、问责机制,绝不能让道路经济成为创收工具。让交通法规回归到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一心为百姓服务的本位才是交管部门最大的职责。


发表于 2019-10-19 18: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阳有人管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0-21 16: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简单说就是在停车场不按箭头方向停车的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此@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安阳论坛 ( 豫ICP备11019084号 )    豫公网安备41050502000901

GMT+8, 2024-4-24 20:0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