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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周边道路启用新增设“电子警察”设置地点的公示
为科学引导中重型货车流向,降低货车尾气排放对城区造成的大气污染,根据《安阳市重型货车交通组织专项方案》有关要求,2019年11月1日起市区周边道路将启用新增的9处电子警察设备,现将位置予以公告。
1.光明路与长江大道交叉路口向北300米,禁止中重型货车向北驶入光明路。
2.人民大道与341国道交叉路口向西50米,禁止中重型货车经向西驶入人民大道。
3.邺城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向西50米,禁止中重型货车向西驶入邺城大道。
4.中华路与邺城大道交叉路口向南50米,禁止中重型货车向南驶入中华路。
5.107国道528.2公里处(107国道与柏庄收费站交叉路口向南50米),禁止中重型货车向南驶入107国道。
6.303省道(安姚公路)98.2公里处(303省道安姚公路与91省道西北绕城高速安姚路收费站交叉路口向东2000米),禁止中重型货车向东驶入303省道安姚公路。
7.107国道551.1公里处(107国道与文明大道交叉路口向北100米),禁止中重型货车向北驶入107国道。
8.107国道624.5公里处(107国道与341国道交叉路口向北50米),禁止中重型货车向北驶入107国道。
9.中华路与341国道(安泰大道)交叉路口向北50米,禁止中重型货车向北驶入中华路。
确需通行的中重型货车,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入市通行证;对违反通行要求的车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安阳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10月28日
来源:安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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