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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6 11: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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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彰德路名字的,可以看看微博、头条各大官方或自媒体的报道写的是障还是彰,官方回复的障德路是在书名号里的吧,是特指舆情所反映的地名而不是指彰德路。这也侧面反应广大媒体急着爆料而少有求证的心理。这有喷点?
2.我上都市频道的微博翻到了关于此事的报道视频,与楼上的截图相比好像不是同一栏目,但是就我所看的记者的的说法,他们也是第一次报道,记者也说网传在安阳,并且实地求证并非发生在网传地,是不是安阳发生的也还在查。但不管哪个栏目,作为一家媒体对同一件事的态度不可能相矛盾吧。楼上的截图栏目有没有后续辟谣未可知,但是所谓省级媒体报道不能说明事实存在。省级媒体辟谣的也多了去了,你怎么不信。
3.现在是红办的文件说不是我这里,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道理,街道办只要证明我这里未曾发生过就行了,因为网上爆出来的就是有明确指向的,他没笼统的说是安阳市。现在的证明责任在信息发布的第一人或者说是主张者。因为恶狗咬人与公共安全有关,所以市官方确实需要说明是否在安阳其它小区发生,回应群众关注。但是另一方面,信息爆料第一人是不是也有责任及时说明真实情况或者摆出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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