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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延时服务,还是叫停吧!
今年我市教育系统是大事频发啊!先是把市属初中全部归区管理,后又出台了课后延时服务的新政策,说是为解决“小学、初中生放学早,家长没人接”而采取的措施。听起来挺人性化的一个举措,可实际情况呢,是这样吗?
就目前而言,小学生放学是早些,晚点对孩子的接送是有利的,但据笔者了解,部分小学为在未实施“延时服务”政策之前,就已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外社团活动,孩子们放学并不早,社团活动也是以自愿参加为目的,对于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是可以按时放学的。如今,有了“延时服务”的政策,学校可以政策开展活动,对小学生的素质教育是有利的!
但初中就不同了,近几年我市初中发展还是很好的,各个学校抓的都很紧,只是因生源不同而造成成绩略有差异而已。不知道归区管理后会不会延续这个势头。我市各初中的上午上下学时间基本一致,大多数为7:30-12:00,约4个半小时;下午各学校略有不同,有的初中是下午2点上课,有的为2点半(个人认为2点半上课是很人性化的,可以让学生有午休时间),而放学时间则大体都在晚6点左右,初三大多会延续到晚7点,学生在校时间约4-5个小时,总算起来,初中学生在校时间总时长约8小时左右(初三不计),那么,如果按“按延时服务”政策,学生在校时间是多长呢?据笔者了解,自延时服务政策实施以来,各初中都很默契的把下午的课程表变成了5节课,即下午在原有三节课的基础上,按延时服务,又新增两节课(有点晚自习的意思),这样一来,初中放学时间几乎全在晚7点左右,下午实际在校时间全部成了5小时,全天在校时间约9小时左右,这样做合适吗,对教育、家长、学生真的有利吗?
河南省2008年出台的《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该规范:“第三条第十一项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走读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习。”按照这个《规范》中的初中生在校时间7小时的规定,我市的“延时服务”在校时间已然超了2个多小时,明显不按规定走啊!
不符合规定这是其一,规定还是说:“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是每生每月最高不超过80元”这个收费来说,似乎是不高,国家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法,这个80元让家庭来承担似乎也有些没有底气吧!
不符合规定,也不太符合国家法律。对于学校教师、学生又有怎样的反应呢?笔者没有见到老师,中学现在刚实施延时服务,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就延时后的情况来看,笔者发现,一到晚上7点左右,延时放学后的中学门口、我市主要交通要道上(人民大道),(文明大道)(解放路),个个“久在樊笼”里的学生们,如同下山猛虎,脱缰野马一般,霎那时奔涌而出,骑车逆行者,闯红灯者、走快行道者,三三两两,成群结队,比比皆是。学生放学路上的安全问题令人担忧。再则,深秋时节的晚7点,已然漆黑如幕,有路灯时还好,若对于路途较远且住市郊的同学,没有照明的路上,交通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啊!
还有,针对初中生生理情况,正值生长发育期,精力旺盛,新陈代谢快,中午不午休,下午放学晚,他们会犯困,再加上随之而来的饥饿感,学习效率也会相应下降,这样的饥饿战、疲劳战的延时服务,又有什么教育成效呢?
综上所述,不符合规定、不怎么合法、且又没有什么效果的“课后延时服务” 停止了吧!现在我市初中就挺好!也祝愿安阳教育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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